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王庆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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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贺 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为:曙光生态家园21号楼西3单元4层西侧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加区国用2011第1794号,使用权面积:20.5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0457--2747008
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