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侯香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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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侯香兰 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为:加区长虹社区长青路居委会 ,房产证号:C2009(04927)号,建筑面积:30.3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7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2号--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57--2747008
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2022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