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潘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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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月金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为:加区卫东街16委 单元:28 层数:5 户号:508,房产证号:地区大署房字第2515号,建筑面积:52.91平方米,经查档室查档:房屋为单独所有。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加格达奇区行政服务大厅1楼不动产。
联系电话:0457--2741060
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