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9〕7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通知》(黑商改组〔2022〕001号)《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3年省级统筹派发(含省本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制定报备2023年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黑商改组〔2023〕1号)及《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协调小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查计划的通知》(大商改组〔2023〕2号)精神,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机制,规范监管和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加格达奇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加格达奇区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确保抽查计划按时、保质完成。
二、“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示,确需增加和调整抽查计划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各部门要按照《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大商改组〔2022〕6号),依托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向社会公示。
附件:加格达奇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加格达奇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协调小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3月27日
2023年加格达奇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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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类型 |
抽查对象 |
抽查对象来源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检查主体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基数 |
备注 |
1 |
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发起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部门联合抽查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
定向抽查 |
各类学校 |
模板导入 |
市场监管部门 |
教育部门 |
县级对应部门 |
20% |
3月1日-10月31日 |
6 |
|
2 |
加格达奇区教育部门牵头发起的对学校招生、办学情况部门联合抽查 |
对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
定向抽查 |
各类学校 |
模板导入 |
教育部门 |
市场监管、民政、消防救援部门 |
县级对应部门 |
30% |
4月1日至10月31日 |
18 |
|
3 |
加格达奇区教育部门牵头发起的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部门联合抽查 |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
定向抽查 |
中小学校 |
模板导入 |
教育部门 |
无 |
县级对应部门 |
100% |
4月1日至10月31日 |
7 |
|
4 |
加格达奇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的农药、肥料部门联合抽查 |
农药、肥料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肥料生产经营者 |
模板导入 |
农业农村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级对应部门 |
30% |
3月18日-10月31日 |
12 |
|
5 |
加格达奇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的种子部门联合抽查 |
种子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模板导入 |
农业农村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级对应部门 |
10% |
3月18日-10月31日 |
9 |
|
6 |
加格达奇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部门联合抽查 |
饲料、饲料添加剂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抽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 |
模板导入 |
农业农村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级对应部门 |
100% |
3月18日-10月31日 |
1 |